城口县切实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

24.02.2016  19:18

  规范管理使用程序。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所有救助款物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及时发放,定期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监督审计;涉及物资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采购手续后按规定进行招标统一采购。

  规范审核发放程序。按照自然灾害救助规定及救助工作规程等相关要求,确定户报、组评、村审、乡核、县批程序,明确申请、评议、公示、提交、审查、审核等时限,采取公开发放花名册、公开举报电话和现场公开发放的“三公开”形式发放。

  强化款物监督检查。抓好救灾款物管理和发放制度建设,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完善发放程序和监督检查机制,形成县、乡、村、组、户五级监督责任体制。(成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