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10.12.2015  00:53

  把好登记预审关。审查新申请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名称、业务范围及负责人,凡名称不符合规定、业务与社会组织发展形势要求不相符、章程不规范、业务范围不明确的不予受理。

  把好现场查看关。现场查看新受理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办公场所,凡不满足业务工作需要或办公场所所有权、使用权弄虚作假的,立即终止受理。

  把好登记资料审核关。按照《登记管理条例》要求和政策规定,对新受理社会组织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在发放《法人登记证》前,再次审核。

  创新“年检”方式。采取登记机关纸质年检与实地年检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各社会组织遵纪守法、建章立制、业务活动、财务状况、换届备案、变更登记、信息公开、诚信自律活动开展以及上年度检查存在问题的改进等情况进行检查。

  加强社会组织银行账户管理。与金融单位协调,对全县社会组织账户进行核对,规范社会组织经济往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朱洪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