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法院:“四个前移”落实司法为民
2016年,城口法院针对该县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现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成功将法院“大门”前移,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
一是立案窗口前移。依托3个便民诉讼联络站,17个便民诉讼联系点,将人民法庭的立案窗口扩展到各联系点上。当事人有诉请可直接找到联络员,联络员与人民法庭取得联系,法庭立即派法官到联系点审查是否立案。今年,该院将联系点延伸到了村、社,并培养了37名便民联络员,加强了便民网络联系点的经费、人员、硬件设施保障,出台了《便民联络考核机制》。2016年,城口法院各人民法庭近30%的案件都在便民诉讼联系点受理,成功破解了民众诉讼难。
二是调解工作前移。加强诉前调解,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开展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工作,将调解工作前移到立案阶段。2016年,该院20%民事案件被立案庭成功调解,所调解案件100%兑现。强化人民调解,改变往年办培训班指导人民调解的单一方式,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观摩庭审,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将矛盾化解工作前移到诉讼程序前。共组织人民调解员观摩庭审126人次,有效调解矛盾纠纷368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审判庭前移。在便民诉讼联系点受理案件后,法官及时根据案情决定开庭时间、地点。开庭时,法官带上国徽以及其他相关办案工具到确定的地点开庭审理。开庭地点一般都选在距离双方当事人最近的地方。今年以来,该院法官在田间院坝开庭审理案件200余次,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是执行阵地前移。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由县委政法委组织,与银行、公安、国土等单位签订协助执行责任书,将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纳入综合治理考核范围。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送达给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一旦了解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立即报告法院执行庭,并协助执行。通过执行阵地的前移,最大限度地收集被执行人的执行信息,有效地防止漏掉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各相关单位协助法院执行案件62件,执行兑现率提升21%。
来源:城口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