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着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16.01.2015  21:44

  2014年,我市着力推进改革登记制度、深化审批改革、实施项目扶持,大力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更好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2014年底,全市登记社会组织总量14387家,同比增长9.4%,全市现有社会组织,资产总值80多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6万余个,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实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出台《关于开展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通知》,全面实施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截止2014年12月底,全市直接登记社会组织达到691家,其中市级直接登记71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由社会组织自主设立、自负其责。出台《关于取消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全市社会组织“松绑”,增添其发展活力。同时,向各区县下放异地商会审批权限,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

  实施项目扶持培育发展。支持我市社会组织争取中央财政购买社会服务项目,18个项目获得中央扶持资金560万元。同时,市级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20个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获市级立项。全年38个社会组织承接购买服务项目,直接服务群众近2万人,带动地方财政和社会投入配套资金351 万元。(龚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