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14.03.2018  15:52
    一是加强村(居)务公开。明确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时间和方式,规范公开程序,严格监督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规范村务监督。完善和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对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三是深化城乡社区协商。研究制定城乡社区协商事项清单和工作制度,明确协商内容,扩大参与主体,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构建重大决策前和实施过程中协商的长效机制。
        四是分层级分批次对村干部开展培训。将农村产业发展相关知识、脱贫帮扶政策等作为培训重要内容,提高村干部脱贫攻坚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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