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袋包裹车牌被罚 男子想甩锅 “熊孩子”:这锅我不背
昨(3)日,摩托车驾驶员李先生收到了警方的处罚通知,他的驾照要被扣16分,并且罚款450元。因为他用黑色塑料袋包裹摩托车后车牌,被查获后还试图“甩锅”给熊孩子,而民警也还了熊孩子的清白。
5月28日10点30分,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渝都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摩托车从机场转盘方向驶来,由于摩托车禁止在渝都大道上行驶,民警上前将该车驾驶员拦下。
民警检查发现,这辆摩托车后车牌被一个黑色塑料袋包裹,车牌号码根本看不见。民警将黑色塑料袋撕下,一个车牌为渝D3M5**的号牌显露了出来。
驾驶员见民警发现了问题,赶紧解释,“这是我家附近的小孩前两天恶作剧弄的,我确实不知道。”
民警当场拆穿了他的谎言:遮挡号牌的塑料袋和号牌的贴合处很严密,明显是故意为之;同时,塑料袋底部有些尘土,且质地薄脆,明显是经历过了多日的日晒雨淋;另一方面,作为车主和驾驶员,出行前应当对车辆进行检查,不得驾驶被遮挡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摩托车驾驶员一下子说不出话来,只好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摩托车驾驶员李先生今年40岁,在回兴某公司上班。李先生平时驾摩托车上下班,因违法被多次处罚,他认为只要拿东西将后车牌遮住,就不担心被抓拍了。
于是,李先生找来一个黑色塑料袋,严丝合缝地套在后车牌上。不料,被交巡警查获。
因李某涉嫌违反禁令标志上渝都大道(机场快速路)行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等三项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方对其处以驾照扣16分、罚款45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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