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期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链整合暨跨境电商平台(杭州)对接交流会的通知
商务部培训中心文件
商培训字〔2015〕39号
第二十三期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链
整合暨跨境电商平台(杭州)
对接交流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府报告中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为深入探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洞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的制度创新、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更实战的方式来系统解析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政策与商机、对其它地区和企业带来的机遇和借鉴。在成功举办过二十二期电子商务交流会的基础上,商务部培训中心决定在4月23日举办“第二十三期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链整合暨跨境电商平台对接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心课程及考察:
(一)中央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机遇
(二)跨境电商出口、跨境电商进口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的背景与政策分析
1.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对其它地区的影响和机会
2.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带给企业的影响和机
遇
(四)跨境电子商务生态链的打造
(五)跨境通关模式解析及通关服务的打通
(六)外贸、跨境综合服务平台模式分享
(七)我国部分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试点企业经验分享(如何协调解决企业在通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支付等方面遇到的问题)
(八)跨境电商平台模式分析及平台对接
1.跨境电商平台模式分析(亚马逊、eBay、阿里、敦煌、大龙网、兰亭集势等模式)
2.平台对接
(九)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链的整合(平台选择、物流服务、金融服务、仓储服务)
(十)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园区培育
(十一)考察代表性园区、平台
二、拟邀请领导及专家
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相关领导或商务部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园区)的相关领导、专家和企业代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外贸企业高管等。
三、参加人员(各地可组织本地相关单位参加)
(一)各级政府主管领导,各商务厅(局)、外经贸厅(局)、经贸委、经济合作局、海关、检验检疫局、口岸办、邮政管理局、邮政公司、外贸转型示范基地、空港经济区、临港经济区、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园区)、进出口加工区、软件园、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保税区、物流园区等相关领导。
(二)各地电子商务协会、贸促会、进出口协会负责人及会员单位负责人;各地制造加工、外贸企业、外贸电子商务企业负责人。
四、地点、时间
杭州,2015年4月23日全天报到,24、25上课交流。
五、费用与报名方式
2800元/人(授课、教材、场地,如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B15H20);住宿协助安排,费用自理。
即日起报名,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在开班前一周内发报到通知,告知报到时间、地点和乘车路线及有关事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倩 马荆频
电 话:010-88554699 010-69759204
传 真:010-88554699 手 机:15901396586
http://pxzx.mofcom.gov.cn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报名回执表 .doc
商务部培训中心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