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公共资源被少数人“占山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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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杭州考察城建总体情况。在听取西湖周边会所整治工作汇报时,总书记指出,公共资源不能为少数人垄断享用,更不能搞不正之风,败坏社会风气。(新闻详见5月28日《人民日报》)
昨天,人民日报刊文批公共资源被垄断独享,称名山大川是我国人民的公共财产,绝不是特权阶层的私有物品,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讨论。人们讨论的焦点,归纳起来大抵有这样几个问题:什么是公共资源?这些公共资源被谁占了?他们为什么能占领这些公共资源?如何将这些公共资源归还普通百姓?
什么是公共资源?这个容易理解,主要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自然物质与自然条件,比如空气、水源、生态与环境都被视为公共财产资源,为全体社会成员共享。
显然,名山大川、江河湖泊、名胜古迹都是公共资源。那么,我们来看看,还有多少公共资源属于人民?你周围那些风景秀丽的湖泊你能随便出入吗?你家门口那些郁郁葱葱的历史林园免费吗?再说远一点,周末想去主城周边爬爬山,看看海,你还能顺利沿着旧时的小路登上山顶、走到海边吗?答案是否定的。难怪有网友抱怨说:除了空气,你说哪些东西属于人民?
我周围有一帮酷爱钓鱼的朋友,常常听到他们悲叹,偌大一个城市,竟然找不到几个可以自由垂钓的公共湖库。因为,那些稍微有点风景的湖库,都被地产商们早早抢占了,扎上篱笆,围上围墙,森严壁垒,外人概莫能进,公共湖库就这样成了开发商们的广告噱头、少数人的私家园林。
看看如今的城市,有多少原始自然的湖泊被高档小区围猎其中?有多少主城肺叶被观景别墅破坏得千疮百孔?有多少公共园林被市场行为包装成了收费场所?“占山为王”、“占水为王”、“占海为王”、“占园为王”的,又岂是几个亭榭会所?已然成为所谓中国城市化进程滚滚洪流难以逆转的大趋势,很多原本属于普通老百姓的优美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早已被人以“开发”的名义或春色深锁,或灰飞烟灭,或囿于少数人私有。
知道了这一点,对于为什么能占领这些公共资源,就不难回答了。因为这些公共资源姓“公”,自然很容易跟“公权”沾上关系。从表面上,地产商占领这些公共资源,是跟政府的一种公平交易,但有些事情,你懂的,权力寻租,公权私用,不排除部分地方政府以“财政乏力”的名义,以“现代化”的名义,甚至以“让人民富起来”的名义,将公共资源“变现”或“贱卖”,打着城市化的幌子,将整体利益局部化,将公共资源私有化,将长远利益短期化,“顾了我这辈,管他下一辈”,把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抛在了九霄,把造福子孙后代的训诫丢在了云外。
如何把原本属于人民的公共资源还给人民,还不仅仅是拆掉几个楼台会所那么简单。最重要的是,政府部门要消除特权意识,树立执政常识,清醒明白公共资源的定位,明白公共资源不是可以随意变卖的“家产”,更不是特权阶层的私有物品。特别对历史文化资源、山川湖泊景观周边的商业开发,要进行严格审批,加强监管,不准开发商越“雷池”半步。在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到相当高度的今天,更别糊涂到以城市化的名义,助长开发商“占山为王”的意识,真正做到还湖于民、还海与民、还园于民、还景于民、还山于民。唯如此,才能还心于民。
重庆晨报评论员 王方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