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区法院多措并举强化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

02.06.2016  14:20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立足审判实践,创新机制方法,强化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2010年以来,沙坪坝法院审理涉少刑事案件274件,判决未成年被告人372人,其中宣告缓刑采取社区矫正162人。社会调查制度、心理干预机制被刑事诉讼法吸纳。心理干预机制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评为2014年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

一是委托社会调查,提升矫正质量。社会调查报告是决定适用社区矫正的重要依据,对找准其犯罪原因、犯罪心理,确定其有无人身危险性、再犯可能性有重要价值。沙坪坝法院从2004年探索社会调查制度以来,调查主体从法官自行调查发展到委托辩护律师调查,最后发展到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调查;调查对象从仅限本地未成年被告人扩大到可能判处缓刑的异地未成年被告人,最后扩大到所有未成年被告人。2010年以来,委托社会调查287份,完成社会调查报告141份。在全国首次开展社会调查员的专项培训,根据实践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社会调查员开展培训工作,提升他们制作社会调查报告的能力。2010年以来,共计培训社会调查员126名。

二是开展心理干预,促进判矫对接。在全国率先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建立专门的心理干预工作室,聘请专门的心理咨询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测评工作,了解其犯罪心理,判断其矫正难度。根据其心理测评情况,制作“个性化”的《矫正建议书》,移送刑罚执行机关,使司法审判与社区矫正实现对接协作、资源共享。2010年以来,对29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工作。在判后矫正阶段,如果法院发现有继续心理矫正必要的,会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跟踪心理辅导,提高矫正效果。2010年以来,共计有3名未成年犯接受了跟踪心理矫正,其中犯故意伤害罪的王某在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下,勇敢忘掉过去、继续努力,最终考上心仪的大学。

三是协助安置帮教,解决生活难题。重视关心未成年犯的生活,帮助改善他们的成长环境,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社会的温暖。联系街镇社区、学校、工厂等单位,为他们的生活、学习、就业等提供支持。借助未成年人安置帮教基地,采取公益服务、劳动实践、法治教育、社会关系修复等多重手段,帮助未成年犯再社会化。2010年以来,共为2名未成年犯联系职业技术学校继续读书,帮助多名未成年犯解决生活、居住困难。

四是加强回访考察,巩固矫正效果。为防止缓刑人员脱管或者重新犯罪,沙区法院建立了回访考察制度和专职考察员制度。给每位尚在缓刑考察期内的未成年罪犯建立一个考察档案,进行年度和季度考察并逐次登记,及时掌握其在缓刑期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选任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担任专职考察员,定期向司法所了解未成年犯的最新情况。如果发现被考察人员出现不良苗头或实施违法行为,专职考察员可参与对其批评教育,加强矫正效果。2010年以来,回访考察未成年犯715人次,回访考察工作受到未成年犯所在社区和家人的肯定。

来源:沙坪坝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