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邱江陵:与检察官切磋校园普法

03.07.2017  19:21
        5月26日,我作为重庆市人大代表,应邀参加了在万州举行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在三峡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阶梯教室,万州区检察院“莎姐”法制副校长张艳检察官给学生们上了一堂课——《远离校园欺凌,共筑美好未来》。这是检察机关以案释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这些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创立“莎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法治教育就是要从娃娃抓起,这个事意义深远。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作为教师出身的人大代表,我对校园法治教育一直很关注,一有机会总想给年轻的“莎姐”检察官们分享一些我的教学经验,以帮助检察官把法治课讲得更好。

  我记得在三峡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我对张艳检察官提出了一些建议,对课堂上列举的几个校园欺凌案例一一进行了分析,指出有些案例不够典型,会影响教学效果。对于引导学生如何面对校园欺凌,长期以来,我们对学生的教育只讲义务,不讲权利;对于校园欺凌,我们也只是教育学生一味地忍让、忍让。而忍让和逃避只会纵容违法犯罪。检察官能不能告诉孩子们:当你们的身体和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你们要大声说“”,你们有自卫和还击的权利!当看到其他同学受到欺凌的时候,你们也要勇敢地站出来进行谴责和制止!当然,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我们也要告诉受害人首先学会自保。

  我还与讲师团成员、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吴翎翎切磋了教学得失,提出了每一节课都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要准确地把握教学的重点、难点,而教学目标和重点难点的预设,一定要有很强的针对性。同样是校园欺凌的话题,给小学生讲和给职高学生讲,重点、难点大不一样。我在课前对学生作了调查,十六七岁的职高学生特别关注校园暴力的成因,如果老师在这个问题上多给学生释疑解惑,或许会预防一些孩子成为加害人。校园欺凌重要的是防而不是治。

  我已任两届市人大代表,长期关注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熟人”。除了经常参加一些检察开放日活动,我还在履职的各种场合,关注检察工作。

  2013年和2014年,在重庆市两会上审议两院报告时,我提出:从市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起,我听了6次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侦查、起诉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但遗憾的是,这6份工作报告,都没有向市人大代表报告主动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情况,这方面代表很关心。我建议检察机关要建立主动发现腐败线索的机制,在以后的工作报告中,要报告主动查找、发现腐败线索的情况。第二年,我再次建议:检察机关不能坐等案件上门或群众举报,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就该积极主动出击,检察机关应该据实向人代会报告主动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情况。

  2015年1月21日,在市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市检察院检察长向大会报告了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立案职务犯罪情况,共377件。自此以后,重庆市各级检察机关在向本级人代会的工作报告中都报告了职务犯罪“自行发现立案”的数据。

  最近,我又在思考:“一府两院”向人代会提交的工作报告,结构和内容每年都在变,会不会“报喜不报忧”?会不会故意瞒报、漏报?目前,我打算就此提出建议,要求以立法或人大决议(决定)的方式,确定“一府两院”必须向人代会报告的法定事项。

  其实,我知道自己对检察工作还是一个门外汉。但是,人大代表有“审议”“代言”的神圣职责,总不能老说外行话吧!为了提高审议质量,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我在每年的人代会之前,都会认真地开展一些调研。

  作为人大代表,我清楚自己的使命。我关注检察工作,不是为了混个脸熟,也不是凑凑热闹。今后,我还会一如既往地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以人民的名义。

  (邱江陵系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市万州区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