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3年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激励大众的创业激情和创新活力,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在2020年把重庆建成科技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长江上游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创新驱动示范城市,行动计划包括三项重点改革、十条人才激励政策等。
三项重点改革
①推进科研院所和高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
取消政府部门对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在境内使用、处置审批。 ②加快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职称政策向科技人才倾斜、向企业人才倾斜,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在应用型科研院所探索职称评定与职务聘任相分离改革试点。
③人才管理体制改革
支持骨干企业与高校开展高职本科、应用型本科以及专业硕士、博士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
十项激励政策
①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休学创业的,可以保留学籍3年。
②允许科研院所和高校设置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
③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
④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人才等,取消学历等条件限制,按照各专业破格申报条件优先申报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⑤企业人才申报评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所有制、岗位和评审通过率限制。
⑥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及指导教师可破格申报评定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⑦市场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领域的特殊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定高级经济师资格。
⑧对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和科研人员股权激励比例“上不封顶”。
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企业股权时,可按规定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⑩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
新聘工程类教师须有企业经历
从事工程类科研的高校老师只有在企业经过“真枪实弹”的历练,才能把理论教学和市场需求更好融合在一起,避免高校科研成果在实验室内得不到转化。高校新聘工程类教师,必须要有企业任职经历。正因如此,市政府允许科研院所和高校设置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
针对职称评定,市政府放宽了很多限制政策。市发改委副主任黄朝永介绍,针对企业人才职称评定,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一个选择方向,下一步相关的配套措施还要出来,比如首先针对个人自主申报。
保留学籍如何避免弃学创业
休学创业可保留学籍3年,会不会导致很多大学生不务正业,纷纷弃学创业呢?
市教委副巡视员隗建勋提醒广大欲创业的在校大学生,首先还是要学好基础知识和能力,创新知识需要一定的能力和知识储备,否则创新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其次,他希望要用好创新创业的政策,“各个高校也将对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进行制度设计,加快建立个性化的培养教育制度,对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生,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保障。”
启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上市计划
市政府将重点培育一批做大做强的中小微企业,引入风投,帮助他们完成上市梦想。打造“3个1000家”创新创业服务体系:1000家众创空间、1000家创新中介服务机构、1000家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市政府将设立重点创新型企业上市储备库,启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新三板挂牌培育计划,推动有条件的企业IPO上市,启动创新型企业增资扩股,稳步推进债权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