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双桥经开区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 全力推动燃煤锅炉淘汰

11.03.2016  11:00

  为贯彻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快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3月9日,双桥经开区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暨燃煤锅炉(窑)淘汰工作推进会。双桥经开区环保局、经开区经发局、三街一镇环保办及辖区26家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双桥经开区环保局、经发局及燃气公司重点就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淘汰落后产能法规政策及煤改气相关政策程序进行了宣传讲解,旨在提高辖区企业认识,增强其主动承担治理大气污染的主体责任意识。

  为了确保燃煤锅炉(窑)淘汰工作的按期完成,双桥经开区环保局同企业逐一确定落实了整改方案和落实时间,要求各企业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限期完成整改。

  环保局局长刘东明强调,今年是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首年,各镇街环保办要将燃煤锅炉(窑)淘汰工作作为重点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共同推进辖区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为更好推动淘汰工作的开展,此项任务将被纳入镇街环保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