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足区分局关于对部分长期失联和停业未经营投资类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确认的公告

02.07.2016  05:04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2016]97)和市工商局《关于对长期失联和停业未经营投资类企业开展吊销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足区分局将启动对辖区重庆金拇指投资有限公司等 22户长期处于失联状态和停业未经营状态企业的相关清理程序。
  经核查,上述企业存在未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公示2013、2014年度的企业年报、或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的情况。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登记机关可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现将22户企业的名单公告如下,请名单中企业持开展经营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往重庆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大足区分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逾期未确认的,重庆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大足区分局将依法进行后续处理(重庆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大足区分局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学坝街3号303办公室、电话023-43780831)。

  附件: 非正常经营投资类市场主体名单.xls

 

                    重庆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大足区分局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