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积极打造“阳光低保”

19.05.2015  18:32

  一是加大宣传。成立27个以驻村干部、村(居)低保专干为主的政策宣讲团,利用民政门户网、《大足日报》、固定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低保申请程序、低保标准等政策。二是规范程序。镇街对新申请低保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率100%;成立低保审核小组对入户调查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进行会审,提出拟纳入名单和救助标准。三是分类管理。将低保户分为A、B、C三类保障对象,按1户1档分类建立档案,采取委托金融机构打卡发放低保金的方式,杜绝虚报冒领、套取低保惠民资金等问题。四是群众监督。对享受对象和调整对象实行村(居)、镇街、区三级长期公示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全面监督。(大足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