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大队四项措施推进乡镇消防执法监管改革

27.10.2015  10:54
   本网讯 为进一步夯实乡镇消防监督执法基础,重庆酉阳大队创新思路、主动作为,狠抓乡镇、街道委托执法工作“四个转变”,有效解决监管权责不对等、监管手段相对单一等问题,推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建强队伍,提升业务素养。明确法律权限。大队与受委托单位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明确委托执法范围、权限、责任、期限等内容。受委托单位均确定了消防执法工作机构,落实了兼职执法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业务培训。先后对受委托单位的执法人员进行2次业务集中培训,并组织其到大队轮流上挂学习,每月召开1次委托执法现场会,开展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案例讨论,促进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强化装备配备。督促受委托单位配备摄像机、照相机、电脑、打印机等执法装备,为委托执法工作规范化创造了良好条件,加速推动委托执法工作向“正规化”的转变。
  完善机制,健全监管体系。拓宽试点范围。大队结合酉阳地域特点,将试点单位由2个增至6个,涵盖了酉东、酉西、酉中片区,为试点工作提供了更多的试验平台。强化制度建设。建立消防委托执法学习、工作任务、监督检查、案卷评查、过错责任追究、跟踪回访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管理,保证工作机制的正常运作。加强督查指导。成立试点工作督导小组,每月1次督导,指导、规范乡镇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工作,推动消防执法质量的整体提高,实现委托执法工作向“常态化”的转变。
  创新手段,营造宽松环境。推行“前置”执法。督促受委托单位对本地区火灾隐患情况进行摸底分析,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切实把好预防关,在源头上杜绝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针对酉阳幅员面积大、农村人口多、村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客观实际,积极发动村、社干部和消防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通过上门入户、逐一走访等方式,强化社会单位、各类场所消防安全意识。倡导“服务”执法。建立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等一系列制度,开辟重点建设项目消防审批“绿色通道”,按照“首查轻微不罚、整改及时不罚、久拖不改必罚、重犯重罚”执法原则,提前介入多个地方建设项目的消防行政审批,多次指导和帮助地方单位解决消防安全难题,推动委托执法工作向“人性化”的转变。
  强化执法,严格追责追究。实行交叉执法。督促受委托单位结合辖区特点,建立交叉执法“分组联片”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巡查办牵头,按照“四不两直”要求,每季度开展1次受委托单位间的交叉执法,有效提升委托执法质效。强化“越权”追责。明确受委托单位执法权限,凡不履行委托执法权、逾越委托执法权或将委托执法权再托付给不具有法律资历的组织或个人,一律责任倒查,确保受委托单位依照协议行使执法权,推动委托执法工作向“法制化”的转变。(审核人:陈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