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28天失去妈妈 爱心爸妈在病房给她布置一个家
昨日,重医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副护士长彭英逗“有有”玩。
重症医学科主任许峰给“有有”做例行检查 。
爱心人士捐给“有有”的物品都堆满了。重庆晨报记者 李斌 摄
重庆晨报记者 闻青 王婷婷 报道
最近,一名重庆“ICU宝宝”引发了大量网友关注。宝宝名叫“有有”,妈妈在一次意外中因一氧化碳中毒去世。但幸运的是,当时只有28天的有有,被邻居送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救治。经过抢救,有有逐渐康复,但迟迟没有家人来接走她。
如今,有有已经5个月大了,依旧住在ICU病房中。医护人员担心ICU病房影响有有健康成长,希望有有的家人将她接回家。
跪求尿不湿看得人心疼
“她是有有,年仅5个月,目前7公斤,身体健康。是被抛弃在ICU的宝贝,妈妈去世,不知道爸爸是谁,唯一的亲人是外婆,外婆拒绝带走她。在小伙伴们照料下,有有现在已经能翻身独坐,都想爬来爬去了。有人愿意送她尿不湿过儿童节吗?”
最近,这样一个信息,被网友们在微博、微信中大量转发。信息上还配有照片,有有端正地坐在床边,瞪着圆圆的大眼睛、微张着小嘴,手里拿着一张写有“跪求尿不湿”的纸片。她可爱的模样瞬间融化了很多网友的心。
重庆和外地的网友纷纷给有有寄去尿不湿、玩具、奶粉等物品,有人甚至希望领养她。
她出生28天就失去了妈妈
“我们幺儿好乖哦,是不是?”
“咿、呀、嘿嘿……”
昨天上午,儿童医院ICU病房里,刚刚吃饱喝足的有有,正躺在床上与“护士妈妈”开心地玩耍。有有不满足安静地睡在床上,两腿不停动弹。副护士长彭英将有有抱起来。“我们幺儿想坐起来耍了,来妈妈抱抱。”彭英说,在ICU病房中,男工作人员都是爸爸,女工作人员都是妈妈。
有有28天时,因为租住的家中煤气泄漏,妈妈没有再醒来。她则被好心的邻居送往医院紧急救治,有有被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脑、肝、肾、心肌等多项功能损坏。经过ICU病房医护人员的抢救和细心呵护,一周后她逐渐康复了。
医院从好心邻居处了解到,有有出生前,爸爸就与妈妈失去了联系。而外婆前往医院探视后,告诉医护人员自己有困难,没有接走有有,随后逐渐失去联系。
“爱心爸妈”呵护她成长
与ICU病房中其他小朋友不一样的是,有有的床被安置在病房最里面的角落里,床上堆满了可爱的毛绒玩具,床两边的栏杆还绑着一串五彩缤纷的发声玩具和两个大气球。
此外,有有的婴儿床旁还放着一辆婴儿推车,床背后的柜子堆放着各种尿不湿、奶粉、洗澡盆等物品。如果单看这个角落,这里不像是ICU病房,更像是一个家。
“之所以把有有安排在角落里,一是因为ICU病房中有很多重症小朋友,二是担心病房里的医学仪器影响她健康成长。”彭英说。她指着周围物品告诉记者:“这些玩具都是好心人和医护人员给她买的。这几天,很多好心人给她送来了尿不湿,现在都堆成山了,足够她用了。手推车是一位护士买给她的,出太阳的时候我们会推着她到楼上的平台去晒太阳。昨天还有个好心人给她买来了新澡盆,让我们这些‘爸爸妈妈’很感动。”
今年1月份,有有住进儿童医院ICU病房后,科室的医护人员轮流照顾她。刚生完小孩的护士李丹,见28天大的有有整日靠奶粉维系营养,很是心疼,就开始用自己的母乳喂养她。
一些爱心人士得知了有有的情况,源源不断的给她送来生活用品,并来医院探望她。“我们给她取名‘有有’,就是希望她拥有更多被呵护的环境,能够健康成长。”
热心网友从成都赶来探望
昨天是六一儿童节,临近中午,热心网友史女士从成都赶到ICU病房探望有有。史女士称,她是通过朋友转发的微信得知有有情况的。随后,她不仅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此信息,还和10位好友捐款2200元,给有有购买了生活用品。
网友邹女士也同样关心着有有。她见到这条信息后,立刻建立了微信群,并组织80多位好友商量如何帮助有有。
她说:“目前,我们124人(包括邹女士朋友的朋友)共同捐助了1.6万元善款,想帮帮娃儿。我们想开设一个账户,长期关注她的成长。如果可能,我们希望帮她寻找家人。”
院方希望亲人接她回家
昨天,重庆晨报记者电话联系上送有有入院的邻居。这位邻居说,有有的母亲之前居住在九龙坡某小区,有有的父亲是外地人,条件似乎还不错,“但我也不知道有有亲人的联系方式。”
虽然很多好心人向有有伸出援手,但她今后该何去何从,才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儿童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许峰称,ICU病房毕竟是病房,无论从身体还是心理来说,都不利于有有健康成长。
“我们希望有有的亲人将她接回家,在亲人呵护下健康成长。如果实在联系不上有有的亲人,或者她的亲人不愿接走有有。医院只能为有有寻找一个有利于她健康快乐成长的生活环境。”医院相关负责人说。
律师说法
将孩子遗弃在医院 构成遗弃罪
律师董浩表示,如果确定有有是被父亲故意遗弃,那他就涉嫌遗弃儿童,可能构成遗弃罪,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董浩表示,婴儿的父母将其遗弃在医院内,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刑法》第261条规定,犯遗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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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三无”病人
医院如何处理?
重庆晨报记者从主城三甲医院了解到,类似有有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有些病人被遗弃三五天或一两周后会又被家人接走;有些病人就诊时,家属失联不再支付医疗费用,而病人却留在医院不走。这样的困境常常让医院两难。面对有有这样的情况,谁来承担他们的医疗费用呢?
市内一家三甲医院的急诊医生称,医院急诊科,时常会碰到一些醉酒、精神失常的患者。这类患者中,不少人是“三无”患者(无治疗费、无身份、无责任承担机构),而且病情严重,在找到家属或确认身份前,需要立即进行救治。
针对“三无”病人,2014年5月9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重庆市疾病应急救助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发生的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医疗机构要为其提供疾病应急救助。
救助对象由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有关部门确认。从急救之日起7天内急救所发生的疾病应急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特殊情况最高限额不超过3万元。
这笔应急救助金由谁承担?费用先由责任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
在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时,由承担急救的医疗机构向重庆市红十字基金会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红十字基金会按核定补助金额向市财政局提交用款申请,审核通过后,社会保障基金财政直接把钱拨付给医疗机构。
应急救助金是否归还?应急救治结束后,对查明身份的患者,医疗机构和重庆市红十字基金会会向患者追偿欠费,并将追回的资金退回重庆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