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搜① | 虚构流量、夸大吹嘘、以次充好……直播带货行业乱象怎么管?
开栏语: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今(4)日开幕,2021全国两会时间正式开启。
直播带货、学生办信用卡、未成年人健康游戏等话题成了今年的热搜话题。今日起,上游新闻·重庆晨报将聚焦部分热搜话题,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围绕这些话题展开讨论,提建议,献良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直播行业异军突起,一时间,带货主播也成了炙手可热的“香饽饽”,无论是明星、企业家、创业者、商家都纷纷加入直播带货的行业。
但快速发展之下,直播带货“翻车”事件也频频发生,无论是即食燕窝成分造假、直播销售数据“注水”,还是明星带货文案“翻车”事件,都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更有网友声称:如今的直播带货就是翻版的电视购物,非常不靠谱。
直播带货存在哪些隐患?
该如何规范?
针对直播带货的种种问题,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们带来了自己的观点。
现状
每月在直播间购买上千元产品
今年30岁的何女士是一名上班族,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各种直播带货。“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就算不买东西,也会点开直播看看。”何女士说,一进直播间,整个人都会变得兴奋,不管是10多块钱的小零食,还是数千元的化妆品,都成了抢手货。“在直播间买东西,会有一种‘买到就是赚到’的感觉。”何女士说,每个月她都会通过直播带货购买上千元的产品,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关注了多个平台的直播间发现,很多主播凭借一流的口才,颜值的优势,敬业的态度,将产品的功能一一呈现。其中不免有煽动性的语言,引得粉丝争相购买。
△某平台主播直播带货现场。
2021年2月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网上零售额达11.76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其中,直播带货起到的作用不容小觑。
随着直播行业的迅速崛起,直播“翻车”时间也频频发生,2020年11月,有消费者质疑网络人气主播辛巴直播间售卖的即食燕窝是糖水,辛巴随后道歉,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共需先退赔6198.3万元。广州、厦门两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辛巴方被罚90万,并拟对燕窝品牌方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辛巴此前在直播间展示燕窝的检测报告。
2020年11月20日,中消协公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指出“双11”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并点名多个明星直播带货“翻车”等典型案例。
直播带货引发不少纠纷案
主播在直播间吹嘘产品,消费者乐此不疲的剁手,也留下了不少后遗症。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搜索发现,近年来,也有不少直播带货引发的案件。2020年9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消费者王某某通过直播间购买主播许某某私下销售的手机一款,收货后发现手机系仿冒机,经沟通无果,将许某某、直播平台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最终一审判决许某某退还王某某购机款,并赔偿购机款三倍及王某某维权合理开支。
杭州互联网法院也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张女士在某平台一次直播活动中买了一款“翡翠”手镯,收到货物后,张女士经鉴定发现手镯和商家描述的并不一致。在有关电子合同方面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法院最终判决商家全款退货,并支付张女士三倍赔偿金。
虽然“翻车”事件频发,但不可否认的是,直播仍然是个迅猛发展的行业。直播带货存在哪些隐患?该如何规范?
2021全国两会,一些政协委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观点1
全国政协委员李生龙:
在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生龙看来,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型零售模式,备受消费者青睐。频频翻车的背后,是虚假炒作泛滥扰乱市场秩序,销售劣质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虚构流量泡沫掩饰营销陷阱等行业乱象。
“比如有的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真实信息或虚构事实,‘三无’或假冒伪劣产品、侵犯商标权等情况层出不穷,有违市场交易诚信原则。”李生龙说,如江苏常熟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公布一起案件中,主播在直播间展示标注有醒目商标的假冒商品,但不口播具体品牌,仅告知消费者商品系低价促销“库存尾单”,在消费者下单购买后立即下架删除商品链接。
李生龙说,要最大限度释放网络流量红利,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引导直播经济由粗放生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有必要对直播带货行业加强规范管理。
首先是依法监管规范行业发展,如发布直播经济规范标准,明确商家、主播、平台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政府+平台+消费者”多方参与的直播带货法治化监管体系。
同时,合理引导加强政策扶持,赋能直播经济高质量发展。注重“直播场”的建设,高水平规划直播平台运营,打造优质直播电商平台;做好“直播人”的文章,完善主播系统培训、考评、奖惩措施,鼓励引进专业直播电商人才;解决“直播货”的问题,严格规范商品准入标准,完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
此外,还要正向激励营造诚信氛围,定期公布直播带货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将直播经济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紧密融合,鼓励商家开展助农直播,助力打造精品助农产品品牌,积极响应国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号召。
观点2
全国政协委员彭静:
呼吁出台网络直播法规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彭静认为,对于直播带货这种新型销售模式既要肯定其存在的积极意义,也要发现问题,加强监管,引导这种销售模式良性发展。
“目前,直播带货的专门法律规定缺乏。”彭静说,《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直播带货的广告代言、宣传、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均有分散规定,但这些法律并未直接规范直播带货行为,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属于行业规定,加大了实践中直播带货的规制难度。
同时,直播带货往往涉及主播、网络服务平台、生产商以及第三方推荐主体。其中,直播带货从业人员没有明确的准入门槛和职责定位,其可能同时承担经营者、广告代言人等多个身份。“直播带货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和监管机关难以确定具体责任主体,增加了维权和监管难度。”
“直播带货质量问题现象频现,甚至还存在无人售后或售后不力等问题。”彭静称,由于直播带货具有即时性和商品信息不充分性特点,消费者发现问题后难以联系主播或商家进行退换货,平台和职能部门难以及时发现、全面取证和有效监管。
彭静建议,根据网络直播产业的发展趋势、自身特点及立法现状,出台一部内容全面而兼顾各方诉求的专门性的网络直播行业的法律已迫在眉睫。同时还应尽快促成《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过,明确直播带货的经营标识制度、提供回看功能制度的落实。
“政府各部门应明确职能,设定合理规则,细化监管范围,平衡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彭静称,比如从各行政部门调集人员组成专门的网络直播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行使职权。同时,对直播带货节目分类分级,提高带货主播准入门槛,对推广销售特殊产品的主播设定资质条件,比如对食品类直播带货者应办理健康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同时,引入信用评价机制,设立主播、直播平台、网络用户三方黑名单,加强对主播直播行为和互动内容的审核管理。
“还有一点就是建立‘监督维权直通车制度’,加快平台处理投诉的效率。”彭静称,在此方面,我国可借鉴2016年3月15日中消协建立的“电商直通车平台”设置“监督维权直通车制度”,在带货直播间和直播带货活动中同步链接市场监管部门、消保组织、直播平台的维权渠道,由监管人员对直播活动实时监测,并高效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对直播运营人员进行约谈、指导或警告等。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黎静 王倩 陈竹 摄影 高科 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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