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五抓”汛期安全

15.05.2015  12:54

一抓部署,落实安全责任。对汛期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安全责任。

二抓巡查,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各乡镇(街道  )和水上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渡口码头、客渡船、加油趸船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严防断缆、脱锚、船只漂移;对175米水位以下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居住点进行搬迁和疏散。

三抓准备,严格检查执法。交通、港航和海事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汛期应急预案,落实各类应急装备、物资;在洪峰过境期间,督促船舶人员全部离船和港口码头一律停止作业,严厉查处在应急工作中不听指挥、冒险航行和违章作业行为。

四抓值守,畅通气象信息。交通、港航和海事部门在汛期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沟通,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和长江干线水位变化等情况,及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GPS高频等方式向船舶企业发布预警信息。

五抓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县政府安委会对各乡镇(街道  )和水上安全监管部门汛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应急值守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到的实行重点督办,对发生安全事故、重大情况未规定报告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律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