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六项制度”狠抓责任落实

05.11.2015  16:13

一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会共同组成综合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与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采取“一盯一、一对一”监管措施,督促责任落实。

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各重点行业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专项行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凡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开展不得力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各乡镇(街道)街道和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实行分片包干,巡查人员人员要对包干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建设情况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六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各乡镇(街道)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对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