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实现“四级督查”常态化

16.03.2015  18:08

一是企业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标准、安全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安全经费投入、宣传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是乡镇全面检查,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重点检查本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和县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情况。

三是县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督查,县人民政府综合督查组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督查部门和乡镇贯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及追责问责等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