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工商局企业年度报告催报公告
04.09.2018 12:55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经查,奉节县城白公路维护有限公司等236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16、2017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逾期仍未补报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详情咨询重庆市奉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管科,联系电话:023-56556089。
特此公告。
附件: 奉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xls
奉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9月3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4.09.2018 12:55
故
事
关于公示2016-2017年度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及微型企业的公告
为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工商局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企业年度报告催报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工商局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