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照谣镜”丨“奉节已经死了18个人了” 谣言!
2月1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奉节县获悉,针对当前疫情,奉节县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十种违规违法行为的通告》(简称“政法十条”)。日前,奉节县对违反“政法十条”的3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案例一
2020年1月28日上午10时许,康乐镇政府工作人员与康乐镇长沙村村干部在康乐镇长沙村新农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周某、李某拒不配合对武汉回渝车辆进行消毒,并抓扯工作人员。县公安局康乐派出所立即出动,带离当事人,县公安局依法对两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
2020年1月29日13时许,太和土家族乡尖山村村民陈某在务工单位微信群散布疫情谣言,谎称“重庆奉节现在已经死了18个人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县公安局立即查处,依法对其处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三
2020年1月30日上午10时许,永安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在永安街道太白公园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劝阻梁某佩戴口罩出入公共场所,梁某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劝阻,还辱骂工作人员。永安派出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下达告诫书。梁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出入公共场所一定佩戴口罩,最后由其家属认领回家。
据了解,“政法十条:是1月28日,由奉节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发布。
十种违规违法包括:
不配合社区工作人员、机关干部、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入户开展疫情排查防控工作的行为;
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患者、居家医学观察对象、密切接触人员,不按规定执行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规定的行为;
确定病例患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的行为;
不按规定佩戴口罩出入公共场所的行为;
举办节庆活动、聚会宴会等不利于疫情防控的行为;
不执行公共交通停运、活禽市场休市等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散布谣言、造谣滋事、谎报疫情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行为;
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行为。
根据通告规定,对有上述行为之一且不听劝阻的,将对当事人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从快、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柯 实习生 薛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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