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如何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17.10.2016  19:12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讲话精神,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分类精准放权的要求,以及为更好的衔接新修改的《环评法》,9月23日,重庆市环保局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6年版)》和《重庆市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不需审批和备案)建设项目名录》,并规定30日后正式实施。可看看你单位的建设项目可否免办环评手续?应该在哪里办理环评手续?

根据《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6年版)》,如果你的建设项目,属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或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你应该到市环保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如果你的建设项目在两江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内,那么除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外,其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由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负责审批。此外,跨区县(自治县)的水库、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输油输气管网、输变电、公路、铁路、桥梁、内河航运等项目环评文件,可由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环保部门牵头,会同有关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环保部门协商一致后联合审批。协商不一致可报市环保局审批。

同时,为更好的适应环评改革工作的新要求,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市环保局印发《重庆市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不需审批和备案)建设项目名录》。按照该名录,水利行业中的农村饮水安全、水土流失治理、农田灌溉等建设项目,农林牧渔行业中的农户沼气池、农户畜禽养殖(不含养殖场)等建设项目,道路、交通行业中的道路改造工程、排水箱涵整治等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行业中的市政设施修缮、城市绿化、车位2000个以下的停车场等建设项目,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利用现有房屋,不涉及土建施工的)中的商店、洗车场(属微型企业范围)及公厕、彩票销售等建设项目,生态环保行业中的地灾(危岩)整治等建设项目,核与辐射行业中的可豁免的建设项目,其他行业中的电子商务等建设项目,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或备案手续,免于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建设单位若有需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为其出具《重庆市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项目通知书》。但免办环评手续并不等于免除环保责任和义务,这些企业反而要更加主动的采取措施对产生的污染进行治理,并满足达标排放,而且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还要自觉接受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