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借“情人节”,巧断家事案

02.03.2017  06:34
  2017年元宵节刚过,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洛碛法庭的法官便“”了起来。近日,该法庭的肖锋法官便在辖区的兴隆社区公开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与辖区群众一起过了个特别的“情人节”。

  在该起案件中,原告狄某已年近九旬,育有三子,早年丈夫去世,原告一直随三儿子生活至今。2012年原告狄某不慎摔伤后住院,花去医疗费数万元,大儿子和二儿子一直不支付医疗费、交通费,也不尽赡养义务,全由三儿子一个人负担。如今原告年事已高,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用。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名被告平均分摊医疗费、交通费。

  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了方便诉讼,同时起到更好的宣传教育作用,肖法官决定将此案“搬到”原被告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巡回审理。为了借节日之便使老人与几个儿子的亲情关系更好地得以修复,肖法官“颇费心思”地将庭审日期定在了2月14日“情人节”这天。

  开庭当日,肖法官一行早早地来到社区开庭地点,搭起了巡回审判法庭。虽然天空中飘着小雨,但依然阻挡不了社区群众的“学习”热情,旁听群众很快就达到了数百人之多。

  庭审中,肖法官紧紧围绕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刚开始,头戴毡帽的被告二儿子当庭表示不认识自己的母亲,这惹来旁听群众一阵唏嘘。肖法官当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直不敢摘掉帽子,而是低着头虚心接受法官的批评,并表示愿意尽赡养义务并支付合理的医药费、交通费,但对医疗费的金额存在异议。肖法官语重心长地向三被告辨析法理,耐心的进行说服教育,最终三兄弟均表示愿意尽赡养义务并根据实际花销分摊医疗费和交通费,老人与三个儿子最终也达成了和解。

  庭审结束后,肖法官向旁听群众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肖法官表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没有条件和理由可讲。同时,上孝父母、下敬兄弟姐妹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在遵守法律的同时,也要继续发扬和传承这种美德。

  社区干部和旁听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庭审“接地气”,普法效果好,希望法庭以后多组织类似的庭审活动,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学到法律知识,做到尊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年来,渝北法院一直秉承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加大进社区、村镇的巡回审判及司法服务力度,这些举措不仅拉近了司法与群众的距离,也强化了群众知法守法的意识,不仅提高了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来源:渝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