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用啤酒瓶砸破妻子头  渝北警方开出首单家暴拘留处罚决定书

22.06.2016  20:08
【摘要】 18日,渝北回兴派出所民警接到一男子报警求助称,他在家中把妻子打伤了,希望民警前去协调处理。

  图形 徐剑 制

  渝北一对夫妻因孩子读书的事闹矛盾,丈夫用啤酒瓶砸破了妻子的头。18日,渝北警方对该男子开出拘留处罚决定书,对他处以行政拘留3天。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以来,渝北警方开出的首单家暴拘留处罚决定书。

  他砸破妻子头报警求助

  18日,渝北回兴派出所民警接到一男子报警求助称,他在家中把妻子打伤了,希望民警前去协调处理。

  接警后,民警来到报警男子所在的渝北回兴街道化家湾某小区家里,看到地上有一摊血和破碎的啤酒瓶,一名女子正用手捂着头部的伤口,一名男子坐在沙发上,两人还在互相数落着。男子称,受伤女子是他的妻子,他用啤酒瓶砸破了妻子的头。

  民警立即将伤者送到附近医院,并把那名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

  因儿子读书问题起争执

  原来,打人男子叫刘成,50岁,受伤的妻子叫薛敏。约10年前,刘成在云南打工时妻子不幸病故,留下一儿一女,大儿子今年25岁,小女儿今年19岁。后来经人介绍,刘成认识了云南巧家县的19岁女子薛敏,两人生有一儿子,今年9岁。随后,刘成一家回到重庆,并在渝北回兴街道化家湾某小区买了房。

  事发当天,夫妻俩因小儿子读书的事吵了起来,刘成一怒之下便拿起一个啤酒瓶砸向妻子,妻子的头部顿时鲜血直流。当时在家的大儿子和女儿赶紧劝下两人,刘成用儿子的手机报警求助。

   妻子头部伤口长4厘米

  民警介绍,经诊断,薛敏头部的伤口长4厘米,缝了好几针。事发后,薛敏坚决要求追究刘成的法律责任。当天下午,渝北警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刘成,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决定,拘留期限从6月18日到6月21日。

   提醒

  遭遇家暴

  注意收集证据

  渝北警方介绍,家庭暴力长期存在,最主要的原因是夫妻双方都抱有幻想,总是认为对方下次会改,同时觉得为了孩子、为了面子、为了父母,应该凑合着过。民警表示,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向家人发泄工作压力、互不信任的无端猜忌、因家庭琐事起争执、感情破裂互相折磨、酒后滋事等。

  民警提醒市民,如果遭遇家庭暴力,首先要收集好证据,如家暴后留存照片等,并及时报警求助,入院检查时要保存医院盖章诊断证明。此外,伤者还有追究施暴者法律责任的权利,首先是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相关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受害者可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其次是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最后还有刑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施暴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黄平(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