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起上游责任 守护一江碧水 市人大常委会就重庆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情况开展调研

13.09.2021  07:23

长江铜锣峡呈现出绿水青山生态峡谷的美丽景观。近年来,重庆实施两江四岸提档升级工程,铜锣峡沿岸修建了公园,改造了公路,植被郁郁葱葱,生态持续恢复。(资料图片)特约摄影 钟志兵/视觉重庆

重庆日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为维护长江流域乃至国家生态安全,推进长江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长江保护法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半年。连日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就重庆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情况开展调研。9月下旬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还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地处长江上游的重庆如何担起上游责任?重庆有哪些贯彻落实的亮点举措?各方就如何更好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提出了哪些建议?近日,重庆日报记者在跟随调研组采访后进行了梳理。

消落带穿上绿色外衣

建议:在共监共治体系上下功夫

位于云阳新城滨江大道东北的月光草坪,因形似月亮而得名。这里除了大面积的草坪外,还人工栽种了抗逆性好、耐水淹性强、根系发达的竹柳、香根草等植物。

在消落带,耐旱植物会在蓄水期被淹死,而耐淹植物会在枯水期干死。没有植物,水土会被江水冲刷。因此,消落带治理被称为世界级难题。

而现在,枯水期的月光草坪是云阳县城群众休闲散步的好去处。精心挑选的各类耐水淹木本植物,也给消落带穿上了绿色外衣。

月光草坪是云阳有效推进消落带植被恢复的一个亮点。三峡库区云阳水域面积有93.66平方公里,岸库线全长809.6公里,消落区面积39.62平方公里,占重庆消落区面积的16.01%。云阳坚持以“城市消落区以工程治理为主,农村消落区以自然修复为主,个别地段采取人工干预”的综合措施,推进库岸及消落区治理。

与此同时,重庆各地都在为推进消落带治理“想招发力”。

例如:江北区正实施铜锣峡岸线生态修复,对自锣旗寺社区起沿长江北岸至六纵线消落带实施景观提升修复治理;九龙坡正实施九龙外滩试验段全长340米、面积5万平方米消落带治理;万州区在库区消落带建设了中山杉生态修复示范林1204亩,新栽植中山杉约10万株。这些举措都极大改善了消落带的生态环境。

在生态治理方面,调研中各方也提出了不少建议。万州区人大常委会呼吁设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专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发展等。丰都县人大常委会则建议从市级层面健全完善区县跨界河流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巫山县人大常委会表示,希望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的联合检查机制,在共监共治体系上下功夫。

提前完成渔船渔民退捕上岸

建议:要确保禁渔实现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结合

在万州区,调研组一行看到了一张退捕渔民专场招聘会的资料照片。据介绍,万州提前半年完成了渔船渔民退捕上岸工作。

为破解长江“无鱼”之困,长江保护法多个条款直接或间接涉及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其中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资料显示,去年7月,万州492艘渔船(捕捞渔船445艘、辅助渔船47艘)、952位渔民全部退捕上岸,万州区渔船渔民实现清零,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今年有退捕任务的区县中率先完成渔船渔民退捕上岸工作。

大渡口区则制定多项工作措施,持之以恒做好“长江禁捕”工作。自今年1月1日起,大渡口持续开展零点行动、春雷行动、砺剑行动等专项行动,检查各类涉渔市场主体100余次,暂扣各类非法违规钓具200余件,破解清理“三无”船舶3艘。

同时,该区农委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以及长航公安、港航海事支队以及九龙坡、巴南、江津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本年度已开展水上联合巡航执法4次,劝离游钓人员900余人次。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大渡口区有关方面也认为,现阶段执法以专项行动、巡航执法等方式为主,容易受到时间和空间限制,长江渔政一线执法力量还有待加强。

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从市级层面建立机制,积极支持建立禁渔工作市级、区级、街镇三级网络管理体系,落实街镇综合执法队伍的渔政执法授权,确保禁渔工作实现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工作有效结合。

万州区人大常委会也建议,尽快出台长江保护法的地方实施细则,对“生产性捕捞”的具体范围、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的处罚及非法垂钓的处罚依据进一步细化。

严格实施产业发展负面清单

建议:加大绿色产业信贷投放力度

重庆三峡云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云阳县移民大道旁,这里距离长江只有约百米,站在公司窗前,就能看到奔腾不息的江水。这家企业重点在中药农业、中药工业等领域布局发展。

按照长江流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是长江保护法明确要求的内容。

因此,云阳严格实施产业发展负面清单,严控淘汰类、限制类项目进入,限制和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项目进入。与此同时,全面推行生态发展模式,构建生态经济体系。

重庆各地都在积极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例如:大渡口积极助推辖区环保产业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引入环保基金落户,设立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投资形式支持辖区环保企业发展;九龙坡大力推进产业布局战略性调整,着力提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等现代制造业,加快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南岸出台了《重庆市南岸区长江经济带化工产业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整治任务以分解表的形式落实到具体牵头及配合部门,不对任何一个违反产业环境准入相关政策的项目进行备案。

与此同时,有关方面也提出了建议。万州区人大常委会表示,长江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附则中表述“本法所称长江支流,是指直接或者间接流入长江干流的河流,支流可以分为一级支流、二级支流等”,其禁入范围是一级支流、二级支流之内还是所有支流尚不明确。

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建议,加大绿色产业信贷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聚焦绿色产业发展。

企业较为集中的渝北区,目前已经细化了6个环保搬迁企业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搬迁的时间。同时,该区建议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支持和生态补偿力度,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重庆日报记者 颜若雯 实习生 徐亚宁

原标题:担起上游责任 守护一江碧水 市人大常委会就重庆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情况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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