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档案为老人生活保障提供证明

25.03.2015  18:53
       

今天一早,一位体弱多病、满头白发的老婆婆来到秀山县档案馆,小心翼翼询问这儿是否查得到她的结婚证,证实她的再婚情况。

经馆务科的工作人员细心询问得知:这位婆婆姓张,前夫去世多年,后经人介绍与供销社下岗职工杨先生再婚,由于再婚老伴年纪比自己大10多岁,身体健康不很好,长期都是她一人照管。现在杨先生离开了人世,听说老伴去世后可以在社保局领取一些费用,同时可享受老人生前财产,可现在社保局需要提供结婚证明,由于年纪大了保管不善,她们的结婚证怎么也找不到了。

馆务科工作人员在听完她的叙述后,立刻在电脑上查找她的结婚档案,可是1992年至2001年都没有找到老人的结婚档案。这时老人着急了,她非常认真地说:“小妹,我真的是办结婚证了的,你再仔细找一找吧。”工作人员说:“老人家,你好好回忆一下,到底是那年办的。”老人急得都快哭了,工作人员只好又从2002年起重新查阅,终于在第88卷中找到了张婆婆的结婚证明。见查到了自已的结婚证明,老人立即转悲为喜,连声说:“为这事我都快急疯了,跑了几天都没有结果,没想到在你们这里能找到证据,你们的工作态度认真、仔细,真让我感动啊!我现在生活可有着落了,等我办好一切手续之后,一定要来登门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