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骗妻子他找人PS存款单 妻子拿去取钱他成了罪犯
老婆要求保管夫妻共有的24万元存款单,丈夫皮某却动起了歪脑筋——找人PS了一张存款单交给她。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没想到老婆拿着假存单去取钱,“助攻”老公被抓。
近日,垫江法院审理了此案,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被告人皮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案情回顾
老婆取钱,“助攻”老公被刑拘
皮某1979年出生,家住垫江县大井村,他与妻子寇某成婚多年,共同拥有存款。其中,一笔24万的存款单由皮某保存,于2013年存入银行账户,定期5年。再后来,寇某提出,由自己来保管存款单。皮某答应了,并给了她一张存款单。
去年12月30日,寇某持皮某给她的存单到银行取款,银行工作人员发现了异常。原来,这张存单外形、纸质与正常存单无异,实际却系伪造,账户信息、防伪设备都是假的。
“我确实有24万存款呀,你们银行怎么一直不给我取钱,是不是乱劈柴哟!”看到银行迟迟不肯给钱,寇某有些不解,甚至有些愤怒。
原来,银行工作人员一边稳住寇某,一边报了警。民警将寇某带到公安局调查,知道事情真相以后,寇某这才意识到:手中的存单竟然是丈夫伪造的。
鉴于罪证确凿,警方找到了皮某,并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
哄骗妻子,他找人PS存款单
皮某的行为,让妻子寇某和民警大跌眼镜。同时,也有让人不解的地方:皮某与寇某确实有24万元的积蓄,是两人一起挣的。
2013年,存款的事是皮某去办的,他将24万元存入中国农业银行,并负责保管存单。
2017年上半年,存款即将到期,寇某提出将存单交给自己保管。这时,皮某有些吞吞吐吐。不过,寇某提出(要存单)多次后,皮某还是答应交出来。
事实上,皮某却在偷梁换柱。他先是找到一个“办假证”的广告,通过电话联系办假证的人,付钱后,对方将假存单寄给了他。
假存单的户名为皮某,存款金额为24万元,5年定期,账户所属银行也正是他此前给寇某提及的银行。在皮某将假存款单交给寇某的时候,寇某没有怀疑。
夫妻离婚,他被判拘役4个月
皮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伪造存款单的过程。此后,本案由垫江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截至本案审判,皮某与寇某已经离婚。不过,他们是何时离婚的,不得而知。
据介绍,寇某要求保管存款单,是想将钱取出来跟皮某分。至于皮某为啥要“捏着鼻子哄眼睛”,动机是为了独吞这笔钱,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尚不得而知。
垫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皮某伪造银行存单,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遂作出判决。皮某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截至发稿,皮某还在接受拘役。
法官释疑
超过1万元或10张,就构成犯罪
伪造金融票据罪,在很多人看来离自己比较远,若非金融从业人士,根本没想过往这上面靠。类似于皮某这种,比较少见,也比较奇葩。
本案的承办法官介绍,只要有伪造行为,且伪造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10张以上的,就构成了伪造金融票据罪。该罪破坏的是金融秩序,无论是皮某这种欺骗老婆,或者是其他目的,这些对定罪量刑并无影响,构成犯罪的是其伪造的行为。
但是,如果通过伪造的金融票据实施诈骗,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权益,数额较大的将会同时构成诈骗罪。
值得一提的是,帮助皮某伪造存款单的人,与皮某一样参与了伪造票据的行为,与皮某构成了共同犯罪,已另案处理。
律师说法>>
造假证者已构成共同犯罪
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陈继才律师: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按其情节轻重处刑罚,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金融票证包括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银行结算凭证在内。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中的一个定罪。
这里所说的“伪造”,是指行为人仿照真实的金融票证的形式、图案、颜色、格式,通过印刷、复印、绘制等制作方法非法制造金融票证的行为。
而“变造”是指行为人在真实的金融票证的基础上或以真实的金融票证为基本材料,通过剪接、挖补、覆盖、涂改等方法,对金融票证的主要内容进行改变的行为,如改变委托收款凭证、汇款人或存单人姓名、金额等等。
本案中,皮某为了哄骗妻子,通过他人伪造了一张假存单(真实的存单自己留着),因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情节严重,故法院从轻判处,并处罚金2.5万元。
这里所说的造成严重后果及情节是否严重,主要是看受害人所受损害的大小,比如在徐玉玉电信诈骗案中,数额并不大,徐玉玉被骗只有9000多元,却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故该案主犯被判了无期徒刑。
此外,皮某是通过办假证的人伪造的存单,其与办假证者成立共犯,就像雇凶杀人一样,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本案皮某与办假证者都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刘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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