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恒扬检察长:学深学透、用准用好民法典,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21.07.2020  12:30


检委会集体(扩大)学习现场

民法典时代”到来,重庆检察机关将如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切实保障民法典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检委会集体(扩大)学习现场

7月16日,市检察院举行第五届检委会集体(扩大)学习,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孙鹏就民法典相关问题作专题讲座。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主持会议并讲话。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孙鹏作专题辅导

讲座中,孙鹏教授以《民法典的时代意义、精神内核和制度特色》为题,高屋建瓴阐明了民法典的时代意义,重点讲解了民法典的精神内核及其制度特色。讲座内容丰富深刻,既有深厚的理论素养,又密切联系司法实践,对于提高检察人员专业素养,更加准确地适用民法典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主持会议并讲话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于保障民法典的统一正确实施肩负着重要责任。”贺恒扬指出,民法典为检察机关开展相关法律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其实施水平和效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幸福生活,是衡量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标尺。要以民法典的精神内涵推动检察理念的更新发展,以民法典的精神内核、基本原则、具体条款为遵循,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他强调,要学深学透民法典,做到“全面学”和“全员学”,不仅掌握法条,更要深悟法理,形成检委会带头学、全员覆盖学、条线深入学格局,注重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

要将民法典立法精神、实质内涵、基本理念融入到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通过办准办好每一个案件,使民法典的立法权威与司法威严高度契合。”他指出,要用准用好民法典,做强民事检察,加强对民事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好公益诉讼,在办准办好“4+1”领域案件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做优刑事检察,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办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加大涉企“挂案”清理力度,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二级巡视员、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市检察院机关全体干警,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市检察院各分院、区县检察院、两江地区检察院班子成员和干警在各分会场同步聆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