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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2015 11:52
本文来源: 法院
少年犯眼中的“林妈妈”
南岸法院少审庭人民陪审员林静,生于1968年8月,常常被少年犯称呼为“林妈妈”。她申请成为了少审庭的专职陪审员,每天和法官一样按时“上下班”。
2015年3月,林静参与审理了一起十七岁小李抢劫周大妈致其重伤的案件。她通过认真细致详细地查阅案卷,了解到被告人小李母亲去世,父亲在外地打工,小李长期与年老的奶奶生活在一起,上学到初中之后就辍学了,由于长期的游手好闲,沾染了不良习气,谋生了抢劫老年人财物的念头,最终酿成了这起案件的悲剧。
考虑到周大妈受伤后急需医疗费,而被告人小李父母又拿不出钱进行赔偿,如果不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周大妈的谅解,小李可能面临入狱。于是,林静主动联系到了小李的父亲进行教育引导,希望能积极赔偿。
“我实在是没有那么多钱赔,就当没有这个儿子……为这事我整天吃不下睡不着,现在要我去筹钱,我上哪去找这么多钱呀?我不是他父亲,我没有这样的儿子,断绝父子关系!”被告人小李父亲老李满脸愁容地怒斥道。
“老李,你别想那么多了,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就要想办法解决,孩子才17岁,年龄还小、不懂事犯下了错误,你也别太多的责骂了。我尽量做被害人的工作,你也得努力筹钱。”林静一边安慰着老李,一边向他详细地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林静又积极做好周大妈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你们作为周大妈的家属要考虑小李的情况,他这个孩子母亲去世、父亲在外打工,又很早辍学,现在他父亲已经去筹钱主动要求赔偿,小李也真心向周大妈道歉,希望你们能原谅这个孩子犯下的错误。”
最终,在林静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法院依法对小李减轻处罚。开庭前一天,林静在笔记本上写下满满两页饱含爱心的话语。法庭上,林静的话还没说完,小李就已经泣不成声。他说:“以前不懂法,也没人管,只知道没钱用就去抢,根本没想过靠自己的双手生活。林妈妈非常好,帮助我争取减刑,以后我一定好好改造!”
“其实,这些少年犯们他们本质并不坏,而且个个脑子都挺聪明,只是因为缺乏教育和关怀而去抢劫、盗窃、杀人,我自己也有孩子,所以每当看见失足的少年犯,我就特别想帮一把、扶一下。”林静真诚地说道。
善于耐心调解的“胡阿姨”
在南岸法院民一庭有位热情做调解工作的“胡阿姨”,她叫胡晓蓉,是从海棠溪街道敦厚街居委会主任退休,作为陪审员,她是一名出色的诉讼调解员,特别善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前不久,因一起争夺拆迁房子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在法庭上吵得不可开交。原告田阿姨在家排行老大,父母亲均去世,留下了父亲名下的老房子一套,因老房子拆迁所赔补偿款被其他四个姊妹独吞,原告起诉另外其他四名姊妹要求遗产重新分配,双方为此闹上法庭。
胡晓蓉担任了该案件的人民陪审员,他通过运用在陪审中学到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经验,认真查阅案卷、了解双方情况、总结矛盾焦点,主动联系田阿姨及其他四姊妹来到法院,动之以情、说之以理、晓之以法,苦口婆心进行耐心教育和开导。
“今天,把你们双方都通知到法院主要是想对你们进行调解。”“反正,父亲留下的老房子现在拆迁了,我作为老大理应有一份钱。”“你是老大要能干些,你对我们其他四姊妹又不好,也重来没有赡养过父亲,以前父亲起居生活都是我们四姊妹轮流照顾,他生病住院都是我们承担的医药费,你作为老大没有提供任何帮忙,现在父亲去世了就出来要继承他留下的财产了,凭什么嘛?”还没有等胡晓蓉正式开始调解,双方就争吵起来。“大家都别急,听我来说几句,好吗?” 胡晓蓉立即制止争吵的局面,然后侃侃而谈,跟双方聊家常。
“你们都是姓田,都是一个父母亲所生,都留着相同的血,你们是亲姊妹呀!田阿姨作为老大,以前小时候也照顾过其他四姊妹,肯定也背过你们上学,带你们耍,给你们喂饭等等。我觉得亲姊妹应该相亲相爱,不应该争吵呀。”胡晓蓉满怀真情的说道。
“既然你们来到法院,按照法律来解决你们的纠纷,大家就不要大吵大闹,根据民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父亲去世后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父亲名下的房子因拆迁所得补偿款应平等分配。至于,之前说到的田阿姨没有赡养过父亲,希望其他四姊妹理解一下,根据我了解的情况,田阿姨家庭生活也困难,她既要照顾瘫痪的丈夫,又要在外做家政挣钱养家养读大学的孩子,所以呢,大家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关爱。”一番耐心劝说,吵架双方渐渐冷静下来,终于,让姊妹之间化干戈为玉帛,最终达成和解。
“我认为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当事人在感情上、心理上较为认同,容易接受陪审员的劝导和解释。特别是处理离婚、赡养、继承等家庭纠纷、乡邻关系纠纷、宅基地纠纷的调解中,我喜欢利用自己熟知村规民约、风俗习惯等优势,设身处地、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使许多案件能够调解成功。”胡晓蓉这样评价自己。
恪尽职守的“高伯伯”
高道云是刑庭的一名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各类刑事案件庭审,自从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他一直恪守着“以公心保证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
在参与审理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及附带民事诉讼案时,被告人王某委托了律师为其代理刑事诉讼。其代理人还多次找到高道云,既好言相劝,也恶语威胁,要求他采纳辩方证言,向审判长提出意见,要求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王某无罪。
“希望你能采纳辩方证言,向审判长提出这个意见,只要你在审判长面前帮忙做一下思想工作,只要合议庭认定王某无罪,我将会重金酬谢。”代理人具有诱惑力地向高道云讲条件。
就在控辩双方证据对峙的情况下,法庭上公诉人与辩护人争议上升至白热化,合议庭慎重起见,没有当庭评议采纳证据。
休庭后,高道云仔细查阅所有证据,发现虽然言词证据是二对二,难以找出破绽,但被害人的病历和伤情照片,与控方言词证据更为吻合,他充分运用客观证据,阐述被害人受伤经过,从而批驳辩方证据的虚假。尽管被告人从侦查、起诉到审判从未认罪,但宣判后认罪服判。
“我必须恪尽职守,确保司法公正客观,亲自参与的每一次公正审判,都是对正义的具体诠释。”高道云激动骄傲地说道。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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