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检查组来渝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9月26日至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带领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检查组来渝,就《安全生产法》在重庆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5个执法检查小组将分赴山西、上海、江苏、安徽、重庆等10个省(区、市)开展检查,同时委托北京、河北等15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区域进行检查,加上执法检查前期调研的省(区、市),本次执法检查将实现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覆盖。
在渝期间,张平一行听取了重庆市政府和相关政府部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工作的汇报。9月27日至28日,张平一行前往永川区、长寿区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永川凤凰工业园区、长寿化工园区的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以及基层乡村安全监管网格化和农村道路安全情况进行考察调研。
张平指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挑战、新难题。201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较全面的修改,强调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实施好新安全生产法,提高安全生产的法治化水平,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张平表示,近年来重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和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工作高度重视,注重完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量化分解各级监管责任,在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重点整治和推动网格化管理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一些好的做法在全国属首创。重庆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采用的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狠抓落实,各项工作不停留在会议和文件上,而是落实到每一个问题和每一个岗位上,促使安全工作落实到最基层。重庆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但安全生产的形势还十分严峻,要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新安全生产理念,警钟长鸣,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庆育、副市长沐华平陪同检查或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