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完善便民诉讼机制方便群众诉讼
19.10.2015 11:51
本文来源: 法院
1、建立便民工作机制。为方便群众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知识,该院印制了《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起诉须知》、《申请执行须知》、《司法救助须知》、《上诉须知》等便民诉讼手册,放置于立案大厅和各派出法庭,供群众取阅。此外推行“亲民卡”制度,将制作的记载有法庭的便民举措、服务承诺、服务电话及廉政监督电话的卡片,随案发放,并向辖区各行政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布,切实方便农村群众诉讼。
2、深化巡回办案机制。为方便农民起诉和应诉,该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根据涉农民事案件的特点,推行了法院在通知被告应诉时征求其应诉意向的“当事人定日期、法官来开庭”的预约开庭制度。此外坚持巡回法庭、假日法庭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广泛开展巡回办案,就地收案、就地开庭、就地结案、就地执行等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减少农民当事人的诉累。
3、创立涉农案件速裁机制。针对涉农案件季节性强的特点,该院在派出法庭安排专人负责立案,方便农民就近立案。对于能够当天审理、当天结案的,即时制作法律文书,当庭送达;对行动不便或地处偏远的当事人,开通立案热线电话,由巡回立案车到当事人家中进行立案;在没有设立法庭的镇,建立巡回审判点,定期到巡回审判点接访,并根据案件情况,到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或巡回审判点开庭,加快了办案节奏,免除了农村群众奔波之苦。 来源:巫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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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2015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