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法院“1234”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22.01.2015  13:52
  北碚法院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恪守司法为民,在健全诉调工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调处新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一、设立1个诉调对接中心。出台《关于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将其作为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中枢,并吸纳其他部门、行业的调解人员进入该中心,打造一支年龄层次合理、人员配备科学、专业技能过硬的调解队伍。

  二、建立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2本名册。重点将类型化纠纷多发的行政主管部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他调解组织纳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册。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热心调解工作的普通群众中挑选合适人选,构建特邀调解员名册。

  三、实现3种调解员管理方式。即调解员经费保障、调解员有偿服务、调解员职业化3种管理方式。争取区委、区府对法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工作的支持,力争单独列支或者在相关经费项目中列支所需经费,确保诉调对接工作可持续开展。探索调解员有偿服务,除法院专职调解员、入册的行政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员不收取费用外,其他入册的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可提供有偿服务。加强对调解员的职业培训,探索科学的培训体系,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与技巧。

  四、完善4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机制,设计统一规范的告知书,实现地址确认书的填写及留存制度。二是建立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当事人在诉讼中无需就已记载的事实进行举证。三是完善和解机制,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联合制定刑事和解工作机制,争取有关部门协助配合,多方参与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四是强化调解协议效力确认机制,赋予调解协议合同效力,当事人就调解协议的内容或者履行发生纠纷,将按照合同纠纷审理。 来源:北碚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