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全面完成改建村妇联及社区妇联换届工作

25.05.2016  16:46

  潼南区全面完成改建村妇联及社区妇联换届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的总体要求,潼南区于今年4月19日,全面启动了改建村妇联及社区妇联换届工作。截止目前,全区278个行政村妇代会全部改建为村妇联,25个社区妇联全面完成换届,2340个村(居)民小组建立了妇女小组。

改建、换届后的村(社区)妇联组织,在巩固了已有组织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组织形态,构建了立体化、多层面的基层妇联组织网络,实现了基层妇联工作的整体提升。

一是配强基层妇联干部队伍。 广泛吸纳妇女小组组长、留守妇女互助组组长、驻村女大学生村官、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女性负责人、农村女经纪人、女大户、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代表、巾帼志愿者骨干等妇女群众代表,担任村(社区)妇联执委。全区共选举产生了村(社区)妇联执委3671人,专职妇联主席270人,兼职妇联主席33人,兼职副主席339人,工作力量相比以往增强了12倍。 二是明确基层妇联干部职责。 明确各村(社区)妇联主席、执委、妇女小组组长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围绕基层党组织中心工作,引领、促进本地妇女发展,维护本地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点承担“三留守”人群关爱服务和家庭建设工作。 三是落实基层妇联干部待遇。 我区在对村(社区)专职妇联主席按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待遇的50%给予最低补贴的基础上,经区委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十四次常委会研究同意,兼职村(社区)妇联主席待遇从原有每月100元增加到每月200元,妇女小组组长按村(居)民小组组长待遇的50%给予工作补贴,即:村民小组的妇女小组组长每月80元,居民小组的妇女小组长每月100元,今后如遇村(居)民小组组长补贴调整,按相同比例增加,该措施执行后,基本解决了村(社区)妇联执委待遇。

下一步,全区还将对各级妇联干部分开展分级培训,着力打造一支“知群众、懂群众、爱群众”的基层妇联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服务广大妇女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