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山区高海拔地区中小学校“暖冬计划”的通知

28.08.2015  11:23
       

渝府办发〔2015〕10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山区高海拔地区中小学校
暖冬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解决山区高海拔地区中小学校学生冬季取暖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实施山区高海拔地区中小学校“暖冬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市海拔在800米以上的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
      二、基本原则
      (一)区县(自治县)负责,市级奖补。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订总体方案,指导区县(自治县)实施。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逐校落实实施方案,负责基础条件的改造。电力基础设施改造费用由区县(自治县)统筹,资产属国网市电力公司和三峡电力的,纳入农网改造费项目解决,其余由区县(自治县)解决;将校内线路改造和取暖用电运行费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取暖电器设备和御寒物资经费由区县(自治县)负责统筹,市级给予奖补。
      (二)安全第一,以电为主。充分考虑中小学校学生年龄小、安全防范能力弱等实际,把安全放在首位,取暖方式以用电为主,不采用烧柴、烧煤、烧碳等方式,严防触电、煤气中毒、火灾等安全事故。
      (三)因地制宜,节约实用。充分考虑区县(自治县)、学校现有基础条件,采取多种办法解决,主要采取安装取暖电器的方式,同时提供取暖物资和采取其他配套措施,每所学校具体解决方式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和学校确定。
      (四)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教委负责指导区县(自治县)组织项目实施;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资产属国网市电力公司和三峡电力的电力基础设施改造纳入区县(自治县)农网改造计划并落实资金;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取暖电器和御寒衣服、鞋子、手套等购置费用的市级补助资金;国网市电力公司负责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经费、资产不属于国网市电力公司的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取暖电器购置安装、御寒物资采购发放等工作。市教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网市电力公司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推进项目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主要措施。
      以购置安装油汀、碳晶墙暖电热板、电烤炉、暖风机、硅晶电热膜等取暖电器为主,少数有条件的学校可安装空调,不宜安装取暖设备的学校提供御寒所需衣服、鞋子、手套等物资。通过提高山区高海拔地区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标准,解决取暖电费。
      (二)配套措施。
      1.做好中小学校校舍日常维修工作。统筹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校舍维修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初中工程和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建设资金,及时维修改造校舍屋顶、教室破损门窗等。
      2.切实实施好中小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做好中小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确保高海拔学校学生吃上热饭热菜,并针对高海拔学校单独制定冬季食谱,增加学生身体能量。
      3.调整高寒山区学校作息时间。各区县(自治县)结合本地高海拔学校实际,可以调整冬令作息时间,将上午上课时间推迟1个小时,中午休息时间由原来的2个小时缩短为1个小时,下午放学时间不变。
      4.增加学生课间活动。学校可在冬季适当延长课间活动时间,组织学生在课间开展跑步、跳绳、踢毽等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四、实施步骤
      用2年时间完成山区高海拔地区中小学校的用电设施改造和取暖设备安装。目前电力基础条件已具备的学校,应于2015年11月底前将取暖电器购置安装到位。目前尚不具备电力基础条件的学校,抓紧实施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力争2015年年底前将取暖设备全部安装到位;确有困难的,确保2016年11月底前全部安装到位。
      提供御寒物资的学校,应于2015年11月底前将衣服、鞋子、手套等御寒物资发放到学生手中。对每年新增的学生,应在当年11月底前发放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解决山区高海拔地区中小学校学生冬季取暖问题,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全力以赴落实“暖冬计划”。
      (二)细化方案,逐校实施。各区县(自治县)要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逐校细化实施方案。要实行销号制,逐校组织实施,逐校验收,确保海拔800米以上的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全部实施到位。
      (三)加强督查,按时完成。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在组织实施中,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取暖电器和御寒物资采购等,要严格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执行。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加强监管,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和腐败行为,将好事办好。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19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
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