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实施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社会反响良好

15.01.2016  17:40
   本网讯 根据部消防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的通知》要求,重庆总队进一步加大社会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监督制约力度,向社会曝光了一大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社会反响良好。
  一、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会议推进工作开展,统一全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开通信用重庆网,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作为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内容予以推进,并严格相关承办人、审批人责任,建立监督制约以及责任追究机制,工作成效纳入年度重点目标任务考核内容。总队按照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的范围、主体进行细致筛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落实见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运用。总队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建立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定期抄告市工商局和市发改委,推动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作为各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资质管理、工程监管、上市管理、银行贷款、保险开发等时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共享应用,逐步实现与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拖欠工资等信用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实行失信惩罚和守信奖励机制,对列入黑名单单位联合多部门进行重点监管,并利用相关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
  三、主动作为,成效显著。总队出台《“四项建设”三年规划(2015~2017年)》,坚持每月通过重庆消防网向社会公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并将其纳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内容同步推进,同时筛选并报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布。2015年,总队共在重庆消防网公开发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12次,涉及626家单位,571人次,极大警示震慑了相关单位和个人。下一步,总队将加强与工商、安监、建设、卫生、教育、文化、旅游、证监、银监、保监和人民银行等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推动各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资质管理、工程监管、上市管理、银行贷款、保险开发等工作时,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作为重要参考信息,全面实现信息共享和结果应用。(审核人:陈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