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实施!重庆长期护理保险有些啥服务

06.12.2021  19:48

12月6日,重庆市医保局先后发布《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暂行办法》,规范长期护理保险的失能评估程序,以及服务项目和标准。均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早前报道:全覆盖!重庆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点击查看>>

失能等级评估依据是什么?

据了解,重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依据国家统一的《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失能等级评估为3级(重度失能Ⅰ级)、4级(重度失能Ⅱ级)、 5级(重度失能Ⅲ级)时,达到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标准。

申请失能等级评估需参保人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申请时有含申请当月前连续参加我市职工医保24个月(含)以上的参保缴费记录(含视同缴费年限,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不受此限);

2.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含)以上;

3.根据《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中的《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自评表》自行评估达到E、F、G级;

4.与最近一次评估结论时间间隔6个月(含)以上。

如何申请失能等级评估?

由参保人本人或监护人、委托代理人(统称申请人)选择就近或方便的委托承办机构申请失能等级评估,并通过线下、线上等各种方式递交提交以下3种资料:

1.《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

2.《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自评表》;

3.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含)以上的病历资料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承办机构收到申请后需要核实是否符合申请资格以及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受理通过后,委托承办机构组织由申请人自行选择的、符合条件的失能评估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上门完成现场评估信息采集工作。现场评估至少需1名评估对象的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现场评估进行全过程的影像记录。

整个评估工作在接到有效申请的次月完成。情况复杂的,最长不超过60天。申请人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结论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承办机构提出申请,重新选择一家失能评估机构进行再次评估。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有哪些?

长期护理保险基本护理服务项目分5大类共24项,涉及各项目护理服务频次、服务内容、服务结果要求等。

居家个人护理服务项目,指由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或其监护人指定的个体服务人员提供的护理服务项目。在23项基本护理服务项目中,8个基础服务项目为必须提供服务项目;剩余15个服务项目按照服务难易程度分成A、B两组,A组7个可选服务项目、B组8个可选服务项目,待遇享受人员根据自身需要在A组中选择4个服务项目、在B组中选择3个服务项目组成7个自选服务项目,组成“8+4+3”的项目服务包。

机构集中护理服务项目,指由长护护理机构提供的在机构集中护理服务项目,其内容与居家个人护理服务项目包一致。

居家上门护理服务项目,指由长护护理机构提供的居家上门护理服务项目,根据居家上门护理服务特点,选择操作相对复杂、服务难度大、技术价值高的18个护理服务项目作为居家上门护理服务项目。

根据服务持续情况和难易程度分成C、D两组,C组12个可选服务项目、D组6个可选服务项目,待遇享受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分别在C组中选择6个项目、D组中选择3个项目组成“6+3”项目包。上门护理服务每周时间不低于7小时、频次不低于3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30分钟。

上游新闻记者 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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