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三年的宠物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警察蜀黍上门了

24.03.2020  17:34

2020年2月底,高新警方接到线索,反映辖区虎溪街道居民何某通过网络购买两只陆在家中饲养,分别属于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

经民警了解得知,何某因喜欢饲养宠物,于2017年4月底通过网络花费近千元购买了一只豹纹龟,后因豹纹龟体型较大生长较快,不适宜长期喂养,何某便于2017年5月再次通过网络联系到一家宠物卖家,以微信转账的方式,用600元购买了一只“汉堡龟”又称四陆龟。

四爪陆龟,体型较小,喜食草,活泼好动,深得何某一家喜欢。何某表示购买两只宠物龟后,曾在网上获知陆龟为国家保护动物,但具体是几级保护动物并未深究,直到民警找上门来,才知道自己饲养的豹纹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花600元购买的四爪陆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更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安机关多次开展专项行动,对淘宝,京东,百度贴吧等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清理排查,严厉追查野生生动交易行为。

目前,何某因涉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被依法取保候审,两只陆龟已被警方送至重庆市动物园进行饲养,此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在此呼吁:抗击疫情,人人有责,避免网络成为野生动物交易的温床。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应当坚决抵制野生动物交易,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曲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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