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法院:履行审判职能全力服务“三农”春耕生产
14.03.2016 11:29
本文来源: 法院
优先处理涉农案件。根据“三农”需求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将影响春耕生产的各类涉农案件作为当前审判工作的重点,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生产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快办案节奏,确保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耽误春耕。
加大纠纷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并积极借助村委会、基层党员干部、人民陪审员等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化解纠纷机制,在办理涉农案件时,讲究办案技巧与方法,努力做好农民的思想疏导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纠纷,着力化解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基本矛盾。同时做好涉农涉诉信访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便民诉讼联络站贴近基层群众的优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针对农民在签订山林、耕地等流转经营合同;购买化肥、农药等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问题,现场解答农民的法律咨询,听民声解民忧,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400多份,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维护合法权益意识。
发挥巡回办案作用。针对辖区山高地远,沟深线长,居民居住点分散,群众诉讼不方便的实际,发挥巡回法庭、流动法庭、假日法庭、特色法庭的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现场调查,就地解决土地流转、林地承包、相邻权等纠纷,增强司法为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涉农案件诉讼与生产两不误,得到辖区群众和各界的广泛好评。 来源:铜梁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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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2016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