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4部门开展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2.04.2016  19:55

 

监督函〔2016〕186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局、安监局、总工会,两江新区社发局、社会保障局、安监局、总工会,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人力社保局、安监局、总工会,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市职防院:

2016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6〕375号)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宣传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2.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3.  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4.  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5.职业病患者认定为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6.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

7.职业人群健康促进。

三、宣传形式

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12320热线等新平台新载体,面向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传播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具体宣传形式包括召开研讨会、主题报告会、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举办知识竞赛、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创作竞赛、专题培训,开展新闻报道、现场咨询、专家在线访谈、制作和发放专题宣传(视频)片、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张贴宣传公益广告、探望职业病人等方式。

四、活动时间

2016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落实经费。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协调,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广泛发动,形成合力。

各区县职业病防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将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用人单位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健康工作场所、健康企业等工作,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横幅、内部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互动,提高活动的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区县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强化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尤其要深入企业、车站、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注意总结,积累经验。

活动结束后,各区县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及时提炼先进经验和宣传典型做法,并加强信息报送,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评估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指标。

   

市卫生计生委联系人:鄢广

电话:  67706599,传真:67706772

市人力社保局联系人:冯逢

电话:67519018,  传真:67519018

市安监局联系人:梁媛

电话:63219728,  传真:63219211

市总工会联系人:皮黎

电话:63636994

 

附件:1.  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  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总工会

2016年4月21日

 

附件1

 

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2.健康工人健康企业健康中国 
  3.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 
  4.健康就是财富 
  5.职业健康幸福 
  6.健康劳动,幸福生活 
  7.创建健康企业,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 
  8.科学防治职业病 
  9.关注职业卫生,关爱幸福人生 
  10.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 
  11.创建并推行健康企业文化 
  12.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健康损害 
  13.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 
  14.工伤保险,有力的保障 

 

 

附件2

 

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活动情况统计表

 

(区县)

形式

次数/份数

研讨会、主题报告会、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等活动次数

 

知识竞赛、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创作竞赛次数

 

新闻报道次数

 

现场咨询人次数

 

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报道次数

 

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在线访谈等新媒体报道次数

 

印发宣传材料份数

 

制作和发放专题宣传(视频)片数

 

深入企业宣传份数

 

培训班次数

 

接受培训人数

 

职业健康检查义诊次数

 

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人数

 

出动宣传人员数

 

出动宣传车次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2016年    月    日

 

重庆市开展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