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宣贯培训 助推建筑业营改增平稳落地

13.05.2016  19:28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5月1日起,“营改增”政策要在全国各行业全面试点实施。按照国家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要求,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市城乡建委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营改增”计价依据的调整工作,经过1个多月的辛苦努力,于4月27日发布了《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并完成了相关计价软件的修改和测试工作,为“营改增”顺利落地保驾护航。
  为了贯彻落实营改增政策,满足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计价需要,5月4日,市城乡建委举办了重庆市建筑业营改增大型公益宣贯会。来自市级部门、区县城乡建委,建设、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企业共100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宣贯会上,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分别就国家营改增政策和具体税负征收事宜进行了宣讲,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就营改增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原则、费用调整内容、进项税额计算方法、计价表格调整及实施后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解读。
  下一步,市城乡建委将主动加强与财税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做好增值税下工程造价和企业税负的跟踪监测分析工作,确保营改增政策的顺利完成。
  重庆电视台、重庆日报、重庆晨报等多家媒体对本次公益宣贯培训进行了宣传报道。为确保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能及时学习相关内容,培训视频已上传至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视频链接:

   1、重庆市造价总站张琦站长作“营改增”宣贯培训动员讲话

   2、重庆市财政局宋洁瑶讲解“营改增”政策
 
   3、重庆市国税局王华讲解“营改增”政策

   4、重庆市造价总站杨万洪副站长讲解“营改增”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