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家电究竟归谁所有? 二手房买卖大意不得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李女士在今年5月份,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套内面积114平米,房款266万元。6月2号,李女士与前房主完成了过户手续,并拿到了属于自己的产权证,随后又到小区物管结清物管费,办理了交接房手续。
李女士说,当时签买卖协议时,双方在中介见证下,在物业交割清单这一页,把全部家具家电都划掉了,只在最后写了一句话“以中介照片为准”,意思就是说,中介拍的照片中的家具家电都归买家所有。
可没想到,过户完成后,6月9日,李女士过来更换新买的智能门锁时,吃惊地发现,家里的冰箱、彩电、洗衣机和沙发旁边的小柜子,都不见了。随后,李女士调取了小区监控,监控显示搬走这些家具家电的正是房屋的卖家。李女士说,这些家具家电大概价值两到三万元,卖家在交房之后,又偷偷搬走了。李女士认为,这种做法,有违契约精神。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卖家在过完户交完房之后,又来搬走了这些家具家电呢?630-第1眼记者拨通了卖家的电话。卖家表示,首先他从未承诺过所有的家具家电够给李女士;其次,物业交割清单里的那句话“以中介照片为准”,这句话是写在“其他”这一栏的。卖家认为,“其他”的意思就是清单上写明的这些家具家电以外的物品,所以这句话对于被他搬走的电视、冰箱、洗衣机和柜子没有法律约束力。
买卖双方各执一词,似乎说的都有道理。那么,双方当初究竟是怎么约定的?630-第1眼记者又联系了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在签订协议时,买卖双方对于屋内物品都没有争议,所谓“以中介照片为准”,就是说照片里有的东西,比如:电视、冰箱、洗衣机等等,都属于买家;卖家在交房之后突然来搬东西,可能与最近房价波动有关。
中介人员的描述,和买方的说法,基本一致。但卖家方面表示,他们不认可中介的说法,他们搬走这些家具家电并没有违约。目前,买卖双方都准备通过法律渠道来主张自己的观点。
通过李女士的遭遇,630-第1眼也要给购买二手房的朋友们提个醒,对于屋内的物品,尤其是比较贵重的家具家电,一定要事先约定清楚,约定详细,“先说断后不乱”,以免事后来扯皮,另外,作为买家可以预留少量尾款,在房屋交接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样也可以有效降低交易中的风险。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唐亮 特约记者 陈亦鸣
原标题:家具家电究竟归谁所有? 二手房买卖大意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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