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老赖”就是要下狠手

24.12.2014  20:11

新华社电,日前,江西公布了13名典型“老赖”,连同全省另外70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高消费,出行禁止乘坐飞机和火车软卧。(北京青年报11月5日)

你敢赖账,我就通过社会媒体公布你是“老赖”,且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限制你多种途径的高消费花钱。这样对付“老赖”的组合拳,看上去的确很好。这是因为,一方面公布“老赖”,就是在扫这些缺乏诚信者的面子;另一方面,限制高消费,却是在动“老赖”们的“里子”:你不诚信弄来的钱,无法得到高消费的享受,还怕你不着急?

好当然好,但这些方式都还或只是治理“老赖”的一种形式。要真正刺激到“老赖”的痛处,或不仅是公布名字、扫扫面子。铁心要当“老赖”的人,早就是卖了面子不要脸了,公开信息反而增加其“知名度”。制服“老赖”行为,关键要害还是要其欠账还钱、且是尽快还钱。否则,即便被限制了这样那样的高消费,欠着的赖账却没有动静,这对另一方面债主当事者权益来说,也是事实上不公平。

何况,就是这个“限制高消费”,或就目前而言在执行层面都还有相当漏洞可钻。“老赖”本人的身份信息被锁定,他还有亲属家人或利益相关者,可以出面进行某些资金往来的操作。你限制坐高铁、乘飞机,他更是有了理由慢悠悠、不慌不忙地四处溜达,就还款事宜磨蹭时间。不能避免的是,真要将“老赖”涉及消费的一举一动都纳入限制,落实起来更是需要相当的执法成本——而这,无疑正在成为很多“老赖”表面被限制,宽松自由实际依旧的主要原因。

老赖”之所以可恶,根本不仅在于违背了中华文明传统的诚信美德,还因其赖账不还、事实上侵犯了他人的经济利益,通常会导致“三角债”、“多角债”等连锁经济矛盾或问题。所以,除了旗帜鲜明地道德谴责、点名道姓地公布名单,对付“老赖”更要从经济制裁、法律惩罚等方面痛下狠手。

文/渝西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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