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年审工作的通知

13.03.2017  23:02

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对外劳务经营企业:

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第527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建设 部令 〔2009〕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重庆市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定于2017年3月15日起开展2017年度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2017年3月15日-4月14日。

二、年审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获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企业(2017

年新换证的企业除外),2016年12月31日前获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企业(2017年新换证的企业除外)。

三、年审所需材料:

(一)对外承包工程企业:

1.《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原件;

2.年审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上一年度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经营情况。内容包括:境外工程经营业绩(在建项目情况、完成项目情况、完成营业额等),主要做法、经验、问题等;

(2)遵纪守法情况。内容包括:办理项目投(议)标许可,履行合同规定按期保质实施项目,按规定分包项目,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外派人员的管理情况等;

(3)按照规定报送业务统计数据等情况。内容包括:统计人员的配备情况,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等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的报送情况。

3.填报项目信息表,见附件。

(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

1.《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原件;

2.年审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上一年度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外派用工情况(外派人数、主要派往国家、劳务人员培训、考试情况、完成营业额等),主要做法、经验、问题等;

(2)遵纪守法情况。内容包括:办理劳务招收备案情况,

办理劳务输出备案情况,劳务人员管理情况(劳务纠纷处理),劳务用工签订合同情况及购买人身保险情况等;

(3)按照规定报送业务统计数据等情况。内容包括:统计

人员的配备情况,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业务统计、劳务合作输出项目数据库等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的报送情况。

四、年审要求

请各企业于2017年3月15日至3月31日期间将年审材料报送市商务委对外经济合作处,联系人:王格格,联系电话:023-62663072,地址:南滨路162号能源大厦19楼1913室。

特此通知。

表格附件.doc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7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