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开展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11.05.2015  16:33

     国家卫生计生委从2015年4月起,对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9月底结束。

  检查验收涉及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和完善“六五”普法领导机制情况,制订普法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等情况,普法工作相关制度建设等情况。二是卫生计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人员学法用法情况;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卫生计生“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情况,特别是对宪法、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四是“学习宪法遵法守法”等各种主题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群众计生合法权益、加强反腐倡廉、推进法律“六进”等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情况。五是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情况,法制宣传载体阵地建设情况。六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维权等能力提升情况,本地“六五”普法期间获得的与普法依法治理相关荣誉和创造的典型经验等。七是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普法经费落实、普法资料配备、普法队伍建设等。

  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并对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直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和成绩,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