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北碚区将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

12.08.2021  18:22

@北碚发布 消息,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得到提高,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21年9月起,北碚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3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27元。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77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25元。

此次调标,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我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幅度,城乡低保标准差距进一步缩小,其中,城市低保标准较上年同期提高了16元,同比增长2.58%;农村低保标准提高了19元,同比增长3.83%;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了21元,同比增长2.61%。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均同比提高21元,分别增长1.67%、1.74%。此次保障标准调整,将惠及全区7929名低保对象、2810名特困供养人员,89名孤儿、艾滋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原标题:北碚区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 惠及全区1.08万困难群众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 联系上游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