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将用一年时间集中开展环保大检查

05.02.2015  20:24

 

一是检查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重点检查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守法情况。

二是检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检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四是检查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的清理废除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阻碍现场执法检查、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等行为。

五是检查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对检查时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