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小作坊、摊贩食品安全问题纳入备案管理

17.08.2015  16:11

中新重庆网8月14日电(韩璐 陈思)记者14日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食药监局)获悉,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摊贩、餐饮服务摊贩(下称三小)和家庭集体宴席服务者(家宴“一条龙”“厨师班”)生产经营行为,食药监局制定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摊贩餐饮服务摊贩及家庭集体宴席服务者备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保障市民食品安全。

据悉,重庆市内小作坊达一万多家,生产经营场所遍布城乡,几乎实现了对市民日常所需食品种类的全面覆盖。许多小作坊、小餐馆生产经营条件差,安全卫生等问题处理不到位,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的极大隐患。

根据《办法》规定,凡在重庆市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三小和家庭集体宴席服务者,都应到其所属镇乡(街道)食药监所办理备案。

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就可完成整个备案过程。”重庆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备案主体需到其所属镇乡(街道)食药监所或区县分局网站领取、下载备案申请书自行填写,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后一并交与食药监所审核。

记者了解到,各经营主体在获得备案证书后需将证书悬挂在生产经营场所,必要时出示备案证书。一旦发现其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相关食药监部门就可及时对其进行依法处理。

该《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重庆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预计于今年年底实现各区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许可、三小、家庭集体宴席服务者备案证持证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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