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开摩托车在南滨路飞奔?真相在这里

15.08.2017  11:52

近日,万州一段“小女孩驾驶摩托车”的手机小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及各网站被大量转发,引发网友热议。大家纷纷表示: 这样的行为太危险了! 视频出现后,引起了万州公安交巡警的高度重视。经查,该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某构成5种交通违法,已被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处以罚款1060元,扣17分的处罚。

8月10日傍晚,重庆市万州区不少市民的微信朋友圈中出现了一段“小女孩驾驶摩托车”的手机小视频。视频画面中,一名小女孩手握摩托车把手,有模有样地在公路上行驶,还跟后座上的大人交流。摩托车后座的上的女子还说:“要得!我们坐稳了的,你好生开呵”、“好洋气哟,妹妹开摩托车”。

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和一些网站上被转发后,引发了网友热议。大家纷纷表示:这样的行为 太危险了!

与此同时,该视频也引起了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度重视。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并调取了相关监控视频,很快找到了视频上的摩托车驾驶人及相关人员。

经查, 8月10日下午16时许,30岁的万州男子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渝FFM5**的两轮普通摩托车,违法搭乘3人到某游泳池游泳。当其经过南滨路一开阔路段时,张某某的小女儿坐在摩托车最前面,把手握在摩托车把手上。坐在最后面的陈女士觉得小女孩的这个动作“很洋气”,看上去像小女孩在驾车。于是陈女士掏出手机录了两段视频,把其中一段视频放在了自己的微信朋友群里,不久被群内朋友转发朋友圈。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某所持驾照与准驾车型不符,驾驶的摩托车超期未年审,摩托车未购买交强险,摩托车搭乘人员超过核定载人数,另外,驾驶人及乘坐人均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驾驶人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5种交通违法,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依法对其多种违法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罚款1060元,扣17分的处罚。目前,张某某的驾驶证和摩托车已被依法扣留。民警对张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张某某表示吸取教训,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交巡警提醒 :摩托车稳定性差,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请广大摩托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戴头盔,靠右行,限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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