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偷入食堂遭烫伤 学校赔偿13.7万元

31.03.2015  16:14
   中新网重庆3月31日电 (李欧 刘贤)重庆市三中院31日向媒体发布消息称,该院审结了一起因在校小学生在学校食堂不慎被烫伤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认定由学校担责70%,赔偿受伤学生13.7万元,其余损失由受伤学生的监护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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